摘要:日前,一名驾驶卡丁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男子被上海宝山公安查处,违法嫌疑人邓某被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。新民晚报讯 (记者 郭剑烽)男子深夜驾驶玩具卡丁车上路,结果被网友举报了。宝山公安分局供图(下同)8月15日,上海公安局宝山分局接网民举。...
新民晚报讯 (记者 郭剑烽)男子深夜驾驶玩具卡丁车上路,结果被网友举报了。日前,一名驾驶卡丁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男子被上海宝山公安查处,违法嫌疑人邓某被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。
宝山公安分局供图(下同)
8月15日,上海公安局宝山分局接网民举报称,前一天深夜,有人驾驶卡丁车在锦秋路的非机动车道内穿行,影响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。接到举报后,宝山交警支队一大队立即会同祁连派出所展开排查。
经实地走访,民警发现确有市民驾驶卡丁车进出周边小区。经进一步排查,民警很快确认该卡丁车驾驶人为小区居民邓某,并在其家中查获了玩具卡丁车一辆。最终,邓某被带往公安机关接受处理,并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
经民警询问后邓某交代,该玩具卡丁车是其用某品牌平衡车和卡丁车套件组装而成。8月14日晚,他驾驶卡丁车至小区附近某商场的专用赛道内练习驾驶,一小时后驾车返回。为贪图方便,他并未将卡丁车拆卸后搬运回小区,而是直接驾车驶入非机动车道,并在车道内频繁变道穿梭,极大地影响了其他非机动车的安全通行。
经民警教育,邓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。目前,宝山警方已根据《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扣留邓某的卡丁车。同时,因叶某实施了“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,情节较重的”交通违法行为,宝山警方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。
公安交警部门提醒:
邓某使用的玩具卡丁车以及平衡车、电动滑板车等“车辆”是不能上路的,它们实际上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,均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的工具,不具备路权,不能上道路行驶,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非道路场地内使用。一旦上路行驶就是交通违法行为,如果发生意外,由于没有保险,事故赔偿等都只能自掏腰包。